气相色谱仪厂家咨询电话:156-6456-6111
ub8用户登录_360无插件体育直播nba

— 新闻资讯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新闻资讯

湘潭通报两起“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详情请戳→

发布时间:2024-05-13 23:01:20 作者: ub8用户登录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上的水准,有效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年初以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监管”等手段,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检查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企业45家。为有效震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对外通报了2起典型“非现场”执法案例。

  案例一:某彩印公司自动监控设施被人为损坏致数据严重失真,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2月24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彩印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作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此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采样平台上的采样管和标样管被人为损坏,导致采样管道进入空气,致使自动监控数据严重失线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湘潭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调取此公司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数据发现:自1月20日15时55分至检查当日,公司非甲烷总烃的监控数据出现明显大幅度下降。

  3月1日下午,执法人员委托湖南佳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此公司废气总排口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手工采样比对。结果显示,采样检测报告数据和湘潭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数据对比悬殊:17时30分至17时50分,监测报告非甲烷总烃数据为18.6毫克/立方米,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数据均为2.7毫克/立方米左右。

  3月11日上午,执法人员继续委托湖南佳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彩印公司废气总排口的非甲烷总烃进行3次补充手工采样比对,3次采样检测报告数据明显大幅度低于湘潭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数据。

  根据上面讲述的情况,执法人员基本判定造成此公司非甲烷总烃数据严重失真的原因,是该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被人为损坏导致空气进入所导致。本案件中嫌疑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月7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单位年产39000万个食品包装袋建设项目经原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8年12月份通过“三同时”验收。目前该单位完成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宿舍楼1F为食堂)和1栋生产车间的建设。该单位主要是做食品塑料包装印刷、销售等;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印刷、复合、熟化、切割、制袋、销售等。目前生产设备为3台印刷机、4台干式复合机、5台无溶剂复合机;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车间和复合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废气治理设施为一套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

  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 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却未开启,废气总排口无废气外排,印刷车间和复合车间门窗处于敞开状态,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无组织外排。执法人员当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该单位做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单位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数据为26毫克/立方米左右,超标1.6倍。

  据现场人员反映,该单位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于4月30日因故障关停,该单位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5月4日恢复生产后RTO废气焚烧处理设施无法正常开启,已联系设备公司做维修,但未向环保部门报备。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状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目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5万元,并移送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四严四基”向纵深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