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2 21:45:22 作者: ub8用户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8号,《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接连监测技能规范》(HJ 1286-2023)等6项生态环境监督测定规范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一、《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1、本规范规则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安排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2、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安排排放监控点空气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接连监测技能规范》(HJ 1286-2023)
1、本规范规则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接连监测体系的组成和功用、技能功能、 监测站房、装置、技能指标调试检测、技能检验、日常运转保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操控以及数据审阅和 处理等有关要求。
2、本规范适用于选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接连监测体系。
相关推荐